清城区2023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校学位预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等法律或文件精神,结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的实施意见》(清府〔2021〕45号)的实施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预计2023年秋季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人数激增,将造成我区公办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现向社会发布2023年秋季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预警提示,具体如下:◆第一类: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类: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类:非学校学区内户籍(属清城区其它区域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我区公办学校招生派位,优先满足清城区户籍生,户籍生按以上类别顺序进行派位。当同一类别人数超过学位供给计划时,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第一类:学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第二类:户籍为非清城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二)学校学区内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人数未达学校学位供给计划时,非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以上类别顺序进行派位,超出供给计划部分协调至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学校学区内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学位供给计划时,非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则协调至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根据户籍适龄人口初步摸查数据,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的有锦兴小学、东城街中心小学、东城街莲塘小学、东城街长埔小学、凤翔小学、新北江小学、田家炳实验学校、东城街第一初级中学、飞来湖中学、松岗中学、清城中学等等。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招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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